茶葉蛋


使用說明:

  1. 請於兌換期限內完成兌換,若逾期、毀損、塗改或因保存不當致模糊辨識不清、影印者視同作廢,不得補發兌換券。
  2. 請於消費結帳前出示兌換券,每張兌換券限兌換商品乙個,並於兌換完成後回收。
  3. 使用時須符合本券載明之品牌與規格,並以門市實際販售商品為主。
  4. 紅利點數經列印兌換券後即視同兌換完成,恕無法退回點數。
  5. 兌換商品數量有限,若該門市已無存貨請至鄰近其他門市兌換。
  6. 不得要求折抵現金,恕不找零;逾期視同作廢。
  7. 請妥善保管兌換券,若遺失、毀損、塗改或因保存不當致模糊辨識不清,不得補發兌換券。
  8. 不適用無法開立7-ELEVEN發票之特殊門市(如台鐵門市、部份學校、廠辦及商場門市),請至鄰近其他門市兌換。
  9. 合作廠商與7-ELEVEN保留隨時終止、取消、變更活動與更換商品之權利。
  10. 兌換期間:2018/10/10-2019/1/1
  11. 商品兌換期間:2018/10/10-2019/1/8

參與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