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全台監理單位交通罰單即時查詢,不用擔心罰單逾期。利用繳費功能,不但免持帳單繳費,還可以查詢是否有其他款項尚未繳清。
提供 ETC 加值服務,並可以車號查詢是否有欠費與立即列印繳費。
各階段繳費期說明:
A.自動繳費期:
係指帳戶餘額不足導致通行費無法扣款,發生於每月1日至15日期間,請於當月29日內完成儲值補扣或無單繳費;發生於每月16日至當月月底,請於次月14日內完成儲值補扣或無單繳費(遇假日將不遞延)。
B.平信通知繳費期:
逾時自動繳費期將寄出平信通知,平信通知繳費期限前完成儲值補扣或無單繳費,每月1~15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為次月25日;每月16~31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為次次月10日。(遇例假日順延次一工作日)
C.掛號通知補繳期:
逾時平信通知繳費期將以掛號方式寄送補繳通知帳單,收取掛號作業處理費50元,需在掛號通知補繳期限內補繳。每月1~15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掛號通知補繳期限為次次月25日;每月16~31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掛號通知補繳期限為次次次月10日(遇例假日順延次一工作日)
依據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3B000059 號之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汽車通行於應通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通追繳作業費用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通續費」。遠通公司依國道高速公路局之委託辦理通行費之追繳並加收作業處理費 50 元。
手續費:
每筆手續費 5 元
雖然民眾在汽車燃料費開徵期間都會收到繳費通知書,可以到銀行等地繳納,但若是在非開徵期間要辦理車輛過戶,以往必須要親自前往監理處辦理,現在則只要準備身分證與車籍資料,就可以輕鬆辦理繳納。
過去逾期未繳納汽燃稅或被警方攔檢查出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車主都會收到罰單,以前都只能夠持罰單親自到監理處繳納,現在同樣可以查詢列印繳納,即時銷單。
提供臺北自來水、台灣自來水公司水費查詢、繳費服務。如需查詢水號,請洽各公司客服專線。
目前提供服務:
臺北自來水 客服電話:02-8733-5678
台灣自來水公司 客服專線1910(台北市市話請撥02-8978-0837)
提供列印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費繳款單(僅可繳納2萬元(含)以下之金額且須全額繳納)。
提供桃園市市民線上申辦且須進行繳費之項目規費查詢。(不提供逾期之規費或超過二萬元以上規費之繳納)
目前提供服務:
桃園市